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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2000字

分类:读后感 日期:2021-08-17 03:31人气:加载中...


名著读后感2000字20篇   名著读后感2000字(一):   《老人与海》读后感   “爱所维系的生命线,在风浪中摇曳,我依然坚守这一切,老人他默默牵着线,和我一齐哽咽,也许明天也许很远很远”还记得第一次听到《老人与海》这首歌,脑海中就出现了对“老人”这个词的疑惑。之后,真正接触《老人与海》这本书就顿时被这本书的灵魂所吸引。   看《老人与海》这本书的时候,我会经常性地感觉到.. ......
名著读后感2000字20篇

  名著读后感2000字(一):

  《老人与海》读后感

  “爱所维系的生命线,在风浪中摇曳,我依然坚守这一切,老人他默默牵着线,和我一齐哽咽,也许明天也许很远很远”还记得第一次听到《老人与海》这首歌,脑海中就出现了对“老人”这个词的疑惑。之后,真正接触《老人与海》这本书就顿时被这本书的灵魂所吸引。

  看《老人与海》这本书的时候,我会经常性地感觉到老人仿佛是海中一条久经沙场的大鱼,也许这样的形容不准确,或者说老人就是海,可却是历尽沧桑的海。老人的眼睛如文中所提一样,时间在变老,可那双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

  老人与小孩都时常用谎言去修饰那穷迫的生活,小孩对老人的尊重甚至充满了崇拜,他对老人的信心有增无减,并不断地激励他、照顾他,男孩儿更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是他见到逃过去的自我。所以,独自在海上的那三天,他经常念叨着:“但愿那男孩在这儿就好了。”每说一遍,他就能重振精神来应付这艰苦的考验。小狮子也起着同样的作用,他“爱它们,如同爱这男孩一样”。我有时在想,老人就像一条大鱼,虽然身疲力尽,可是绝不向大海和渔人屈服。老人的身体、力量在逐渐缩小,可老人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促使他存有信心,能捕捉到大鱼的信心。同时我也在想,如果没有这小男孩,老人会怎样,他会有信心干出别人不敢想像的事吗?

  可老人却始终做着与别人不一样的事,他做的是别人敢想而不敢做的事,虽然有许多人不理解他,可他照样做。老人在海中经历了太多的事,当他捕到一条大青花鱼的时候,也兴奋的嚷了起来,经过两个多月来,他没有捕到一条鱼的事实,他开始自言自语,在海上交谈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这仿佛成了所有出海的渔人之间的一种品德,可老人却由于孤单也许有其他的外在因素,促成老人嚷出了自我心中的话,老人渴望遇见走失的鱼群,因为大鱼肯定会在其中,老人在八十五天的时候用大青花鱼做为诱饵,太阳在他的脑后,海岸远离了他,在他的视眼里有的仅有一片一望无际的海与那青青的山。

  经过老人的努力,一条马林鱼在吃下老人的诱饵,老人灵活地握着钓丝,用他那经验与技巧同躲在海下六百英尺的大鱼做着较量。老人感觉到大鱼的重量,慢慢将手中的线放下去,经过了好一段时间,老人决定收网了,可鱼也是很精神的,在那平静无波的水上,老人与大鱼做着无声的较量。老人的汗干了,全身冷冰冰的,两方都拿对方没有办法,就这么耗着。鱼叉、短棍、舵把……老人用了各种方法,鱼肉还是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能够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终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可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梦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读完这本书,我坚定地要做一个梦想主义者,在我的眼里,尽管老人只带回了一副鱼骨,但他的精神是可贵的,他能够独自出海捕鱼就注定了他是一个胜利者。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我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人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永远值得我们敬重的。

  老人与大海,与自然界的强大力量对抗,而我们此刻只是面临一些学习上、生活上的挫折,与老渔夫相比,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我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可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期望,他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当我们下次遇到困难时,是否需要研究一下应不应当想老渔夫那样坚定信念,战胜一切呢?毕竟我们的困难和他遇到的相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们的手没有老茧,皮肤没有晒出斑点,夏天在家里吹冷气,衣服是父母帮忙洗,每一天放学回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桌上。我们实在是没有生活的压力,我们也真的没有受到过那些能够成为挫折的东西。我们的烦恼、挫折,只能说是少年时代的那小小的不满意而已。这些就能够成为我们放弃的理由吗?显然,这都是一些愚蠢的的理由,我们的字典里不能够存在“放弃”这两个字,我们能做的仅有尽自我全力拼搏向上。

  人生就如一片汪洋,很宽,也很危险。它能够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我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明白,一个好渔人,是拥有老渔夫的意志和精神的。我们更应当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应对一切的挫折。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以往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我应对困难。人生之路就算再困难,有了老渔夫的精神,再苦再累,我们也有信心坚持下去。携带者老人的精神,我们也扬帆起航,奔赴我们最好的未来!

  名著读后感2000字(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述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故事还有一个背景,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狗,所以,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那里,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打开他尘封野性的钥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仅有生存是最重要的,那里不是南方,道德没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顺利的偷窃,也标示着他已经适应了那里的生活。当然,还有一条对巴克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的狗——丝毛犬。他不断的试图挑衅,巴克开始一向忍让着,避免引发正面冲突。正是他让巴克不断的学习,并且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我结党。最终巴克战胜了他,是他让巴克尝试到了杀戮的快感,血腥的满足。他让巴克,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

  此时的巴克,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并且将一只狗队管理的井然有序。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在最终一个主人,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终一段,平静的生活。但此时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复苏。他感受到了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他一次又一次的奔向林中,却又因为桑顿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在这段过程中,他认识了一条狼。在那一次他奔回营地的路上,他感受到了不一样寻常的气息。他发现,营地上已经满是当地的土著,耶哈兹人,并且,他们已经杀害了桑顿和他的朋友们,他的狗。巴克怀着满腔的怒火,如一只狂怒的野兽,冲向了耶哈兹人,他毫不留情的撕断他们的喉咙,并且不为他们所伤。他一向追赶着他们,一向发泄着自我的怒火。

  最终,他回到营地,找到了桑顿的尸体。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这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著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礼貌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礼貌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本事,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我们当今的社会,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适者生存,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不断的磨练中,成长为一只无可匹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也应当在生活的磨难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中的花朵,蜕变成能够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挡风雨。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一样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职责,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进取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并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我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狼的野性逐渐被唤醒,最终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教给我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足够我受用一生。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能够让一条礼貌狗享受杀戮的欢乐;也能够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名著读后感2000字(三):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近几天,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著作《格列佛游记》。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度……这些个字眼彷佛被作者施加了吸引力,我一看到这些个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相识怎样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度又怎样会飞。带着这些个疑难我当真地读起了熬头章。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奇书,它不是单纯的少儿读物,而是饱寓讽刺和批判的文学杰作,英国著名作家乔治·奥威尔一生中读了不下六次,他说:“要是要我开一份书目,列出哪怕其它书都被毁坏时也要保留的六本书,我必须会把《格列佛游记》列入此中。”在这本书中,斯威夫特的叙述事情技法和讽刺才能得到了极尽形貌的反映。

  作品的主人翁里梅尔·格列佛是个英国外科医生,后升任船长;他受过良好教育,为故国而自豪,在生业和政治两方面彷佛都颇有见地,可是他素质上倒是一个平淡的人,而斯威夫特正是利用了主人翁的这种局限到达了最充分的讽刺效果。全书由四卷组成,在每一卷中格列佛都要面临凡人难于想象的特殊环境。[由Www.YiZhiPu.Com整理]

  熬头卷写的是格列佛在小人国(利立普特)的遭遇,格列佛与利立普特人的巨细比例为十二比一,那里的住民身高仅6英寸,格列佛置身此中,就像一座“伟人山”。起先他被小许多人捆了起来,但厥后由于他体现和顺并答应理解某些前提,小人国国王赞成恢复他的自由。

  此时,该国正遭到另外一小人国(布莱夫斯库)入侵,格列佛涉过海峡把敌国舰队的大多船只掳来,迫使敌国遣使乞降。只管格列佛立了大功,但厥后因在几件工作上得罪了国王,国王决定刺瞎他的双眼,将他活活饿死。格列佛得知消息,仓黄逃向邻国,修睦一只划子,起航回家。

  第二卷描述格列佛在大人国的遭遇。在这一卷里,格列佛又一次出海时,遭遇风暴,船被刮至一片生疏的陆地。这陆地叫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那里的住民身高有如铁塔。格列佛一到这搭,由“伟人山”一下子变成了侏儒,置身大人国,本身仿佛变成了一个利立普特(小人国)人,比例倒了过来,成了一比十二。

  在大人国的农人面前,格列佛像鼹鼠般巨细,被农人当作玩物带回家。为了挣钱,农人竟把他带到市镇,让他耍花招,供人抚玩。厥后他被皇后买去,得以与大人国的国王相处。逐渐地,格列佛思乡之情一天比一天浓烈,在一次随国王巡视边境时佯称有病,去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当他在岸边钻进小木箱困觉时,一只大鹰将木箱叼走。厥后木箱落入大海,被走过的船只发现,内里的格列佛得到挽救,最终又回到英国。

  第三卷写的是飞岛国。这一卷比较疏松,铺得较开,写格列佛以勒皮他(飞岛)游历为中间,兼及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

  第四卷描述了格列佛在贤马国(“慧骃国”)的所见所闻。这是向来最为争议的部分。在那里,格列佛遭到智慧而理性的慧骃的充军,满心惘然地回到那块生他养他如今却叫他厌恶的故土,愤怒而又不得已地与一帮“野胡”在一齐度过本身的余生。

  在这些个虚构的国度里能够找到其时英国社会形态的痕迹。作品集中反映了18百年前半期英国社会形态的种种抵牾,对英国政治制度作了辛辣的讽刺。如小人国里的高跟鞋代表的是其时的辉格党,而低跟鞋代表的是托利党,关于打破鸡蛋是从大的一头打照旧自小的一头打的争论反映了宗教战争。主人翁格列佛勤奋、英勇、机智、善良。作品想象丰富,构思奇特,勾勒出一个五色缤纷的十分奇妙世界。

  幻想与现实的有机同一是这部作品的最大独特的地方。首版在一周内售完,并立即被译成法文和荷兰文。18百年末叶出现了改编的小册子。伦敦塔巴特出版社于1805年头次出版了专门的幼童版本,并附有三幅彩色铜板插画。迄今的幼童版本一般只涉合格列佛在小人国和大人国的意外遇合。《格列佛游记》对英国和世界幼童文学产生过重要影响,尤其是其勾想伎俩、离奇描述在英国幼童文学史上有拓宽意义。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度……这些个字眼彷佛被作者施加了吸引力,我一看到这些个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相识怎样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度又怎样会飞。带着这些个疑难我当真地读起了熬头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飞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十分奇妙的国度,最终最终回到了本身的国度的工作。情节曲折、奥妙,又不缺少诙谐。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趣味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险些出神了,仿佛就是我和他一齐历险一样。可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英勇,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奸诈阴险后从新踏上本身的领土的首要缘故原由,以是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力,否则的话,若我往后遇到这种工作的话说不稳定早已与世长辞了呢!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要得我读了几遍了照旧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趣味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的这本书。怎样样?听了我的先容你是不是有心动的呢?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名著读后感2000字(四):

  《窗外的小豆豆》读后感

  其实,说要读这本书时我并不是很情愿的,一位好友看我在书店挑来拣去,选了半天,还没有决定到底买哪些,就介绍了这本《窗外的小豆豆》,可看了第一段后,就不由自主地往下看了,文中的小豆豆深深地吸引了我,它讲述了一个因为上课不停地翻弄课桌盖,喜欢站在窗边不顾教师的讲课与宣传艺人打招呼;她在美术课不按教师的要求画太阳旗,而画起了各式军舰旗;她明明被罚站了却还刨根问底:“教师,我被罚站了,为什么呢?我做了什么坏事吗?”;她令正规学校所有教师都头痛;她最终因淘气,在小学一年级就被校方勒令退学的孩子——小豆豆。小豆豆因为淘气被退学了,然而一个全新的学校“巴学园”理解了她,并改变了她的一生。此刻的她已是亚洲唯一一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足迹遍及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她还是世界上最有名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拥有观众数十亿;她被美国《纽约时报》、《时代》周刊、《新闻周刊》赞誉为日本最伟大的女性。实在很难将这两个人联想到一齐,可事实就是如此。

  在一般人的眼中,小豆豆是一个行为怪异的差生,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让普通人无法理解的小女孩,到了一所新的学校以后,竟然变成了一个好学生。到底是什么力量使得她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呢?一切都是因为那所与众不一样的“巴学园”,那位与众不一样的校长以及她宽厚仁慈的妈妈。

  巴学园和一般的学校不一样。学校的教室是由废弃的“电车”做成的,同学们就在这些电车教室里上课。上课时没有固定的座位,喜欢坐哪里都能够;不一样年级的也能够坐在一齐;上课的资料是一开始就安排好的,想先上哪门课都能够,如果你十分努力,在上午就完成了一天的学习计划,午时就能够做自我喜欢的事,比如去寺庙或田野里散步看蝴蝶;每周都有两次涂鸦课,能够在大厅里随便乱画;每一天午餐都必须有“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巴学园”的运动会是校长自我策划的稀奇古怪的项目的运动会……

  就是这些我们看起来很不可思议的学校生活,遵从了孩子们的天性,培养了他们的爱好兴趣,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在各种趣味的活动中学会了做人做事的道理,掌握了各种各样的知识,培养了好习惯。小豆豆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慢慢发生改变的。

  应对小林校长,我很佩服他,同时也觉得很惭愧。小林校长真是一个尊重孩子、细心呵护孩子的杰出教育家。第一次见面就当了小豆豆四个小时的听众,在校长办公室,小豆豆这个喜欢说话的孩子,竟能一口气对校长讲述了长达4小时关于自我的故事,而校长先生,自始至终都坚持着微笑的面孔,并表示出极大的兴趣。我也是教师,我问自我,你有这样的耐心听一个六岁的孩子说四个小时的话吗?答案是:没有!当小豆豆心爱的钱包掉到厕所里,在上课期间,她拿了长长的舀子,坐在厕所的掏口处,把厕所里的东西一勺一勺掏出来,在身边堆成高高的小山时,校长先生竟然只说:“弄完以后,要把这些全都放回去啊。”没有惊讶没有呵斥没有嫌弃,有的仅有尊重和理解,还有信任!我又问自我,假设你班上有这样的学生,你能象小林校长这样处理吗?答案是:不能!如果是我,我肯定当场就会责骂她了。

  为了让孩子毫无顾忌地玩耍,小林校长请家长给孩子们穿上最破烂的衣服到学校来;为了避免学生偏食,发明了“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的趣味说法;为了让身体有缺陷的孩子洗去自卑的心理,提倡脱光了衣服在游泳池里游泳;为了让永远长不大的高桥君坚持自信,精心策划了与众不一样的运动会,让他简便地拿走了所有的第一……能够说,巴学园里的一切一切都是校长精心设计出来的,为的就是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自尊自信的环境中去欢乐地学习和生活。而结果是校长成功了,“巴学园”里的孩子,都是自信自强的,除了个别英年早逝的同学外,他们长大后都成了社会上有用的人才。

  同样是教师,我自问在平时的教学中,都能尽职尽责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可是这种教学是孩子们需要的吗?我真的有一切从学生出发去研究问题吗?我有认真地了解过学生的内心吗?对学生进行的细心呵护,我坚持下去了吗?尤其是应对那些差生或问题学生,我有经常向他们点头吗?有经常鼓励他们吗?还是一味的摇头或者责骂呢?应对调皮的小豆豆,校长经常对她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应对身有残疾的高桥君,他却经常对他说“你绝对能做到”。对于这样的学生,我们的鼓励是有的,可是有像校长那样经常鼓励他们,信任他们吗?我没有。和小林校长相比,我真是差太远了。

  虽然在我们当今的教育教学中,“巴学园”里的很多的教学方法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不学他表面的教学方式,我们能够学习小林校长因材施教的方法,努力地发掘每一个学生的优点,并把这种优点发扬光大;我们也能够学习他对教育的热心,学习他对孩子们一视同仁的尊重、理解和关心。仅有发自内心地去爱学生了,学生才能感受到你的爱,才会喜欢你;仅有学生喜欢你了,你的教育才会有成效。所谓“亲其师,信其道”就是这个道理。

  书本中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长篇大论的理论,用一个个小故事记载着作者的真实情感。但却让读完的人有着不一样的感受。也让我不断地在反思着自我的教学行为,期望经过反思,我能够及时纠正自我的教育行为,期望自我能够早日成为在学生心中是最最可爱、可亲、可敬的教师。

  名著读后感2000字(五):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伟大的小说不仅仅在于它情节的曲折惊险刺激;更在于它塑造的人物,它揭露的事实,它反映出的人性,给人的巨大震撼。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的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样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是的,这就是她——爱斯梅拉达。

  可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爱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弗罗洛。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奇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卡西莫多。原先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弗罗洛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爱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卡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弗罗洛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弗罗洛是不幸的。他是个可怜的,可鄙的,无知的,副主教。他善,因为教会的禁欲主义,所以收养了人人唾弃的卡西莫多。然而,他不是神,是人,拥有人性,需要情爱。人性越是压抑越是反弹的厉害。没有享受过世俗之情的弗罗洛在艾斯梅拉达婀娜多姿的舞姿刺激下勃然爆发。可怜的是他完全不懂得怎样去爱。压抑的人性折磨着这个可怜的,被教会扭曲的灵魂,最终变成了畸形,最终撕破了脸皮,无耻地说:“在我和它间选择一个”。他是时代的产物,仅有当时那个畸形的社会才会造就这样畸形的人——确切地说,时代造就不了如此极端的人,可是也说明,人性永远不该如此压抑。然而哪怕此刻,学生的人性得到足够的尊重了么?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构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卡西莫多也是不幸的。自卑,把他的爱造就成只会奉献不会索取的爱——这种爱,完全享受不到爱的欢乐,是痛苦的爱。爱斯梅拉达的水壶,滴水之恩,卡西莫多干枯了的心灵便刹那间绿芽遍生。然而他是个……是个,除了心灵,其它都不属于人的人。极度畸形,形状,就像魔兽争霸中低多边形造型的人物般粗糙。所以他自卑,只能说:“如果你愿意我从那儿掉下去,你甚至不须讲一个字,只要一眨眼就够了。”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最终只能经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有人说这是一对最美的情侣,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感动于这一幕,不禁想到巴金家中投湖殉情的丫头鸣凤,难到感情的终极奥义是为爱殉情?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齐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然而也有两个真实的人物,甘果瓦和弗比斯,对爱斯梅拉达没有爱的两个人。

  然而弗比斯是个混蛋。多亏雨果把他描述成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模样——年轻、英俊、漂亮,定了婚还在外面找女人,多么具有讽刺意味。他和爱斯梅拉达幽会,完全不是因为爱上了爱斯梅拉达,而是为了,泡,爱斯梅拉达。一个玩弄女人的老手在此可窥一斑。爱斯美拉达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理解。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弗比斯,不是法律所能约束的——因为法律不能对人的感情进行约束。唯有道德的力量。然而,弗比斯,哪怕完全没有道德,又能把他怎样样呢——他毕竟的确只是例行公事,执行任务而已。戴了这么一顶帽子,弗比斯逍遥到今日。

  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甘果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杯具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比较推倒了及至。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所以,人不必为了自我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职责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当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感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河水永恒的呜咽,清风无休止的叹息,杯具曾留的记录——《巴黎圣母院》不愧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佼佼者,雨果不愧为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领袖。

  名著读后感2000字(六):

  《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

  于连所以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感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我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所以,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自我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我告诉自我感觉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之后应当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我。

  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我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以往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能够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终却难逃社会提高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当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我的“反抗精神”。

  名著读后感2000字(七):

  读《哈姆雷特》有感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他对文学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尊称他为“莎翁”。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杯具:《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查理二世》。正剧、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必修四的教材中就有《哈姆雷特》的选段。看了课文之后,我对这部戏剧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利用休息的时间读了这本书。

  《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父王突然去世,怀着沉痛的心境回到祖国。不久,母后又与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更使他感到难过。新王声称老国王是在花园被蛇咬死的,而老国王的灵魂显灵,告诉哈姆雷特自我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必须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哈姆雷特担心泄露心事,于是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哈姆雷特借一个戏班子进宫演出的机会,自我改编了一出描述阴谋杀兄的旧戏“贡扎古之死”,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新国王。戏未演完,新国王就做贼心虚,仓皇而去。这样,哈姆雷特相信新国王的罪行属实。新国王下在坐立不安,奥菲利亚的父亲——-宫内大臣波洛涅斯为他献计,让王后将哈姆雷特叫到房中谈话,自我躲在帷幕后偷听,以便探明情景。与母后谈话时,哈姆雷特发现帷幕后面有人,以为是新国王,便一剑刺过去,结果杀死了波洛涅斯。新国王明白事已败露,又想出借刀杀人的办法。他派哈姆雷特去英国,并让与他同行的两个老同学带上一封密信,集中要英国国王在哈姆雷特上岸时将其杀死。没想到哈姆雷特已有察觉,调换了密信,反让英国

  国王杀死克劳狄斯的这两个特使;他自我则跳上海盗船,回到丹麦。哈姆雷特这才明白:奥菲利亚因为父亲被杀、情人远离而发了疯,落水溺死了。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芡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终,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赞同在这部剧中,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很不理性,例如当他在愤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这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太冲动了,然而就是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这样不完美的人,才是也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

  戏剧中有许多经典的语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但只对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理解每个人的批评,可是坚持你自我的确定;你能够怀疑星星是火把;你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炽热决心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种研究下,也逆流而退,失去行动的意义;能够怀疑太阳会移动;你能够怀疑事实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这些话中充满着哲理,当然,整个故事对我们也有着莫大的启发,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哈姆雷特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哈姆雷特》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他经过“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我们看”的方式来揭示人类的深层灵魂以及对人类前景的再思考。哈姆雷特的变化过程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踌躇满志的王子,在我们的眼中一切都是完美的,我们有太多的梦与想。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也仍然保留着童年时代的那颗童心,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完美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我的梦想之中或梦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厌恶,让我们觉得个社会、世界是异常的残酷,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或许就会左思右面想,迟迟不肯行动,顾虑太多,到头来只是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有时我们错过了机会反而还会给我们自我找借口以此来摆脱我们的内心的失望与空虚,更会以此来向别人证明自我的无奈与清白。在我们研究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我们自我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我的面目,可是我们却不曾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

  会弄巧成拙。(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让我们学会时刻呵护自我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我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我的梦想更贴近些吧。

  名著读后感2000字(八):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让人时而悲伤,时而欢笑,激动、喜悦、难过、神伤,一心都沉浸在那片遥远又熟悉的黄土地。

  《平凡的世界》,一本那样平凡而真实的书,只是讲那黄土高原上一个不起眼的双水村的小寨,没有惊天动地的撕杀,只是在默默的诉说里倾诉着融融的亲情,没有荡气回肠的情节,只是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里娓娓诉说着平凡的世界里平凡人们平凡而又特殊的人生,没有轰轰烈烈的感情的海誓山盟,只是把爱的种种用那峡北风情徐徐道来,可是却能让我们热血沸腾。

  《平凡的世界》里全是那些我们所熟悉的情节,双水村、垭子口,黄源县,以及那些窖洞,普通的人平凡的世界,一种温馨瞬间袭来,无形中己温暖了我们的心。

  整个故事是以少平的出场而展开的,伴随着饥饿与贫穷,为了馒头,为了学费,甚至为了尊严,为了生存下去。他们的贫穷不是我们这些现代人所能理解的,我们无法想象出生活在黄土地上的少平一家,为了修一个能遮风挡雨的新窑,为了给让少平和兰香有学上,为了给少安找到媳妇,为了给老人治病,应对着那一片片田地时内心的汹涌与期待,粮食的收成,决定了一家人所有的幸福,粮食的事,却是天说了算,而他们早已习惯了天不肯多给的同情。不停地等,不停地盼,一次次的充满期望看着一望无际的田地,不断的毫无保留的付出,只为了能离贫穷,远一点点。

  其中穿插了各种交错复杂的感情故事:少平与红梅的懵懂,与晓霞的感情杯具,少安与润叶类似兄妹的爱恋,润叶对向前的职责,金波对蒙古姑娘的罗曼蒂克……这些感情背后的悲伤与无奈,让人感觉好沉重。

  为什么爱,要被赋予那么多的职责和意义呢。但他们又是幸运的,不放手润叶,少安又怎能收获到淳朴的农村感情呢;不放手过去,田润叶的曲折感情也不会以美满的婚姻结束;金波的草原恋歌感情,虽以遗憾结束但他最终还是了结心愿;田润生一生默默无闻,却为了爱不怕家人的反对,不怕周围人的眼光,最终获得了一份超凡脱俗的感情;少平与晓霞最终虽生死两隔,但爱永远在,他们在一齐时的那份超越物质世俗心心相印的烂漫感情永远活在少平心中。

  最让我感动的是润叶和李向前的感人肺腑的感情经历:阴差阳错润叶和她不爱的李向前完了婚,婚后关系不和,两地分居,但当李向前因得不到润叶的爱而酗酒出车祸锯掉腿时,润叶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她毅然负起了妻子的职责,去医院侍奉他,照顾他,他们的感情从这开始开花结果了。这是一种什么感情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烂漫的故事,但这却是一种伟大高尚的感情,是归于平凡却踏实的感情,李向前虽然失去了一条腿,但他最终得到了真爱,我们怎能不为之感动和钦佩呢

  小说着墨最重的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我们能够看见少平上高中读书的劲头,回家种田的精力,建窑烧砖的拼命,以及之后到外面去挖煤,再到矿山的从不放弃,但他从没叫过一句苦,从没喊过一声累,他不是超人,瘦弱的肩膀也有压垮的时候,也想放弃退缩之后一了百了,是什么支撑着他不断向前永不退缩,坚持奋斗下去。从这个意义上,少平的世界是不平凡的,因为他有自我内心的力量支撑自我闯过一切磨难。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可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此刻倒很“热爱”自我的苦难。经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我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我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怎样的一种认识啊,他理解过文化,但由于出身农家,没有幸运地进入大学,所以并没有充分的条件参与到目前社会发展的潮流之中。

  但另一方面他又不甘心把自我局限在狭小的生活天地里。他顾不得感叹阔论或愤世嫉俗地忧患人类的命运,他首先得改变自我的生存环境啊,同时在艰难的日子里不愿放弃最主要的精神追求。他既不鄙视普通人的世俗生活,但又竭力使自我对生活的认识到达更深的层次······尽管生活逼迫他走了这样一条艰苦的道路,但这却是很不平凡的,也给他带来了许多对生活新鲜的看法和理解。也正因如此,他收获了田晓霞的钦佩和烂漫感情。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仅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

  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在刚来到煤矿时那些县社领导的子弟们个个极力炫耀自我的家当,而孙少平却仅有一个破黄提包,可半年后,为了解决最起码的吃饭问题,他们以很便宜的价钱向孙少平出售了当初他们所炫耀的东西。

  此时,他们放下了父母的官职所赋予他们优越架势,甚至带着一种惶愧的自卑,把孙少平看成了本宿舍的“权威”。真的叫人难以置信,半年前初到煤矿,他和那些人的差别是那么大。如今,生活毫不客气地置换了他们的位置。是的,这一切正是孙少平用劳动“掠夺”过来的,被征服者丧失的不仅仅是财产,并且还有精神的被占领。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的人。可他又不是平凡的,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呢。

  第三次读《平凡的世界》,不由感慨——这就是生活!

  人与人之间命运从不相同!孙少安兄弟与田润叶兄妹自出生起,就决定了各自不一样的运行轨迹,但《平凡世界》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没有用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就拿少安来说吧,出生于贫穷的家庭,应当是苦的;奋斗的过程,苦中有甜;最终少安富裕了,按说幸福的日子来了,可是同甘共苦的妻子却病倒了……什么样的生活你都要理解!正如苏轼所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啊!

  感情是现实的。少安为什么没有选择田润叶不是不喜欢,而是少安很现实,他在“感情与面包”两者间,选择面包,于是和善良朴实能干的秀莲结合,生活虽然不浪漫,但踏实,温暖;少安与田晓霞的感情浪漫,但不现实,所以,他们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杯具性的结局。

  作为自然人,晓霞和少平之间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共同的人生追求,共同的性格特征;而作为社会的人,一个是领导的女儿,一个是山沟沟里农民的儿子;一个是省上的大记者,一个是掏煤的工人。社会身份的巨大差异注定了他们走不到一齐,就算能够在一齐,无论对于孙少平还是田晓霞来说,婚姻将会是涂抹了蜜汁的黄连。所以,田晓霞牺牲了,少安与王嫂结合一齐,这就是生活,感情就是得现实地生活!

  读《平凡的世界》,让我读出生活的千姿百态,万般滋味。但最重要一点,读《平凡的世界》让我懂得珍惜:每当我骑车去学校的路上,呼吸着带着海水腥味的空气,眺望着远方的天空,海似乎有了生命,天上飞鸟似乎能够与我交流。什么是幸福,我想这就是一种吧——平凡充实的幸福。

  名著读后感2000字(九):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可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能够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样看,来显示自我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着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读完之后,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如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古人读书有头悬梁,锥刺股之说,而我读书大概也有此种精神吧。只两天,这本二指厚有余的大书就被我看完了。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先生的奇遇。这本书第一站是小人国利立浦特。小人国的确小,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只海军舰队。大致说来这是个十二分之一的微缩国度。

  作者耐心的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喝了多少桶酒等等,反复的提醒读者牢记这个比例。例如,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名工匠,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可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作者抬到车上。

  为了到达这个目的,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工人们用带子捆绑住作者的脖子、手、脚和身体;然后用像作者他们包扎物品用的那么粗的绳索,一头缚在木柱顶端的滑轮上。九百条大汉一齐动手拉这些绳索,不到三个钟头,就把他抬上了架车……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都有四英尺多高,拖着我向京城进发……

  在这般小的玩具世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显的渺小委琐。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一样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格列佛游记》的讽刺在揭示现状的同时,也构成对某些语言的模拟和挖苦。这也是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缘故。这个较有人情味的格列佛,把小说带向另一个层面的讽刺:即对人性的怀疑。

  两次尺度转换起了某种否定的作用。到了大人国,这点就变的十分明确了,因为格列佛自我也变成了“小人”:他用自我少得可怜的几片小金币向那里的巨人讨好;他弄刀舞剑,展示自我的勇武;他和王后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但他的讨好保护人的行动又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随时可能被任何外在的力量伤害。

  而说它所谓的讽刺意味,则又能够用书中的另一句话来诠释,“一个人如果要在与他的地位完全不可相比的人们面前坚持自我的尊严,即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是徒劳无益的。”转眼见又到了书的第三卷,飞行的岛国,这一卷在我看来是最为引人入胜的了,作者再一次去进行航海,但一样也是遭遇的厄运,他被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之上。却意外的发现了飞行的岛国——拉普他。

  那里的人十分奇怪,似乎对乐器有种莫名的喜爱,他们除了把饭菜都做成各种各样的乐器形状以外,还时不时的就皇帝连同所有大臣拿上乐器演奏三个小时。并且把音乐视为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如果不懂音乐,或是不精通音乐,那他不管有何德何能,也是要比别人矮一头。格列佛先生在那里先是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他去参观了位于飞岛国的陆地领土上的首都拉加多,并去游览了着名的“设计家学院”。

  在那里见到了许多的奇人,了解到了许多奇怪的事,甚至见到了一台能自我写出哲学,诗歌,政治,法律,数学和神学着作的书。作者在那里呆了一段时间后也离开了这个地方。随之来到了本书的第四卷,慧马国。格列佛在慧马国里度过了一段完美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构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我,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总而言之,《格列佛游记》既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优秀小说,也是一章具有着强烈讽刺意味的哲理文。他讽刺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却又不明说出来,而是巧妙的将它们安插在书中的故事中,把人类贪婪,为了谋权牟利的心机在小人国的大臣们身上体现出来。把人类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掠夺残忍的本性在与大人国的交往中体现出来。至于飞岛国与慧马国的启示,在上头我已经说到了。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能够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我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明白的秘密,我告诉学生仅有学好知识才能到达自我的目的,教育他们必须要好好学习。

  在书中我十分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我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可是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名著读后感2000字(十):

  红楼梦读后感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日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异常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平稳走势,最终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头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并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

  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我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终,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往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我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名著读后感2000字(十一):

  读《西游记》有感

  《西游记》我想大家再熟悉可是了,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每次读它,面前呈现的都是色彩斑斓,惊心动魄的神话世界。

  作者吴承恩把书中每个人物都描述的活灵活现,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他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成功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的起因、经过、结果一向都是紧紧地围绕着“如何成功”这条主线来写的,十分清晰明了。西游记的作者是没有善恶观念的,他给小说中的人物都有发善心的一面,也有做恶事的一面,所以给人的感觉很矛盾,你不明白他究竟是何立场。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问题不是出在作者身上,是我们根深蒂固的惯性思维在作怪。我们从小看电视,就学会了:人物一出场,还没开始表演,我们就已经认定了他是好人,他是坏人,否则我们无法看下去。带着这种思维枷锁,当然就看不清本来的面目。传统的行为准则一向停留在道德层面,总是以善恶来衡量评判,可善恶究竟是什么以何种标准来界定你说的清吗西游记中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作者没有这么狭隘,都是一样的。

  拿现代社会来说,谁一生下来就是好人或是坏人不存在的事,再如当今的商场、股场,大家都在里面各施手段,博取利润,谁是好人谁又是坏人大家都是一样的。西游记是一本描述如何成功的书,探求的是成功的法则,没有好人坏人,仅有胜利者与失败者,把个说教式、灌输式的“劝善”打的粉碎!所以,你读西游记,不要管他讽刺什么,揭露什么,这些对我们都毫无意义,仅有成功的经验才具有借鉴价值。成功是什么用最简单最直白的话说,就是到达自我所需要的目的。可此刻偏偏要用上:成功是一种信念,成功是一种境界,成功是一种超越,这类高尚的语言,这只会造成理解上的障碍。

  没那么多废话,成功的准确定义:到达目的。西游记告诉我们,成功的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是本事。成功,是要有本事的,是需要手段的。当然,老君、如来、观音的手段太高,不是我们一般人模仿得了的。

  可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我们还是能够学的。你是精英,就孙悟空,你是卖苦力的就学猪八戒,既不是精英,又不肯卖苦力,你能够学沙和尚紧跟着有望成功的团队。俞敏洪一个普通的北大教师,可是之后他却能带领像王强、徐小平这样一群海归创立了新东方,像俞敏洪这样人物数不胜数,他们的成功总之一句话,有什么长处,使什么长处。这确实是种本事。

  第二是合作。成功需要合作。唐僧靠徒弟保护,徒弟靠唐僧解脱彼此扶持,两不相谢。合作得以成功。如来靠取经团队,传经得以成功,取经团队得如来封授得以成功。成功是互利的,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有一种“龟兔双赢理论”。龟兔赛了多次,互有输赢。之后,龟兔合作,兔子把乌龟驮在背上跑到河边,然后乌龟又把兔子驮在背上游过河去。

  这就是“双赢”,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想成就一番大事,必须靠大家的共同努力。纵观古今中外,凡是在事业上成功的人士不都是善于合作的典范吗第三是坚持。成功,是由若干个因素构成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要做成任何一件事,至少有个必要时间,取经的必要时间是两三年,那么,无论如何在两三年之内是难于完成的。

  在成功的过程中,必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在没有阻力的情景下,两三年时间就够了,那么,有阻力呢有强大的阻力呢需要多长时间这就是不确定的了。唐僧本打算三年完成的,结果却用了14年,这14年他一向坚持着,其中的任意一个时候,他只要一放弃,就彻底的失败了。西游记中的如来佛也是一样,他欲传经东土,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他还在坚持,只到唐僧这一次,传经才成功,假如这一次又失败了咋办那就再来一次!没有什么高深的秘诀,就是一个“持”字,很简单,真做起来,靠的不是知识多少,不是本事大小,靠的是无尽的毅力!无论你看多少成功的妙招,都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没有那么多成功的规定,没有那么多成功的定律,就是一个“持”字,不要轻易放弃。只要你一放弃,等于你又要重新再来。我们能够回想一下自我过去失败的经历,是不是因为主动放弃导致的再想一下以往成功了的经历,是不是也有着不可避免的困难与阻力这些困难与阻力在你成功后再来看,真的就是如梦幻泡影。究竟要熬到什么时候,才能成功谁都不能给你打保票,因为这永远都是一个不确定的未知数,你仅有坚持坚持再坚持,终有成功一日。唐僧师徒的成功案例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团结奋进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

  西游记精神。这也正是成功的关键,当你懂得了成功法则并去实践它时,你会发现成功的大门原先是虚掩的……

  名著读后感2000字(十二):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通常被评价为一部正面反映和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当然,小说中描述的梁山泊的某些基本宗旨确与历史上农民起义所提出的要求有相同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水浒传》中的人物和故事,基本上都是出于艺术虚构,能够说,除了“宋江”这个人名和反政府武装活动的大框架外,它与历史上宋江起义的事件没有多少关系。

  这部小说的基础,主要是市井文艺“说话”,它在流行过程中,首先受到市民阶层趣味的制约。而小说的作者罗贯中、施耐庵,也都曾在元后期东南最繁华的城市杭州生活,他们的加工,并未改变水浒故事原有的市井性质。

  所以,梁山英雄的成分,有“帝子神孙,富豪将吏,并三教九流,乃至猎户渔人,屠儿刽子”,却几乎没有真正的农民;梁山英雄的个性,更多地反映着市民阶层的人生向往。这些基本特点,是首先应当注意到的。

  用封建统治者的眼光来衡量,梁山上的人们当然只能算是“盗贼流寇”之流。小说要公开歌颂这样的“盗贼流寇”,并为社会所理解乃至喜爱,首先必须为他们的行为提出一种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合乎社会传统观念的解释(哪怕这种解释不可能圆满和充分),赋予这些英雄好汉以一种为社会所普遍认可的道德品格,在这种总的前提之下,来描绘他们的反抗斗争。梁山泊一杆杏黄旗上写着的“替天行道”的口号,和梁山议事大厅的匾额所标榜的“忠义”这一准则,就是作者为梁山事业所设立的道德前提。

  在通常情景下,“天”这一居于人间权力之上的最高意志,总是被解释为佑护朝廷的;“道”作为合理的政治原则与道德原则的抽象总和,也是为统治阶级所专有。但另一方面,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向来也承认:当一个时代的政治情形发生严重问题时,政权本身的行为也可能是“违天逆道”的。

  在这种情景下,由另一种力量出来“替天行道”,至少在表面的理论上能够说得通。而《水浒传》正是经过很多揭露北宋末政治的普遍性的黑暗现象,证明了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忠义”是梁山好汉行事的基本道德准则,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它是传统道德的范畴。尤其“忠”,首先和主要地表现为对皇帝与朝廷的忠诚,甚至梁山义军的武装反抗,攻城掠地,也被解释为“忠”的表现——“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其实,梁山上不主张“忠”的也大有人在,像黑旋风李逵便动辄大喊“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只是这一种力量始终处在以宋江为代表的主“忠”力量的抑制下,而最终把梁山大军引到了投降朝廷的道路。“忠”的道德信条既是作者无法跨越的界限,却也是这部小说在封建时代能够成立和流传的保障。

  “替天行道”和“忠义”的前提,为《水浒传》蒙上一层社会所能够理解的道德正义色彩。在这种前提下,确实包含了许多与正统观念相一致的东西,不仅仅是对朝廷对皇帝的“忠”,诸如对清明政治的要求,以及对“奸夫淫妇”的仇恨,也莫不如此。但《水浒传》并不所以而失去它的光彩。

  它的前提其实是相当浮廓的、有时真有时假的,在这些前提下,同时也包含了许多与正统观念完全不一致的东西。小说不仅仅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现实,并且反映了民间、尤其是市井社会生气勃勃的人生梦想。

  这部以北宋末年社会为历史背景的小说所揭露的社会黑暗现象,实际在封建专制时代具有普遍意义。小说中第一个正式登场的人物是高俅,这个因善踢球而得到皇帝宠信的市井无赖,居然不到半年就升到殿帅府太尉的高位,从此连同他的“衙内”倚势逞强,无恶不作。

  在全书正文的开端,这样写寓有“乱自上作”的意味。不仅仅如此,作为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权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戬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世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残暴虐的地方官。

  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社会黑暗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在“替天行道”的堂皇大旗下,作者热烈地肯定和赞美了被压迫者的反抗和复仇行为。梁山好汉们并不是出于纯粹的主持正义的目的而“替天行道”的,他们大多本身是社会“无道”的受害者。武松欲为兄伸冤,却状告无门,于是拔刃雪仇,继而在受张都监陷害后,血溅鸳鸯楼。

  林冲遇祸一再忍让,被遇到绝境,最终复仇山神庙,雪夜上梁山;解珍、解宝为了索回一只他们射杀的老虎,被恶霸毛太公送进死牢,而引发了顾大嫂众人劫狱反出登州……李逵虽然不断被他的宋江“哥哥”所斥责,但作者毕竟还是让他再三发出彻底推翻朝廷的吼声。能够说,人民的反抗与复仇权力,从未像在《水浒传》中那样得到有力的伸张。

  名著读后感2000字(十三):

  《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我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我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可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我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最终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终一朵期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先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杯具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进取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他的杯具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终也最终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包含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我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此刻人还把自我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我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杯具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全书充满了北京地区的生活风光,不少描述点染出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老舍十分熟悉作品所描述的各种人物,他用一种朴素的叙述笔调,生动的北京口语,简洁有力地写出了富有地方色彩的生活画面和具有性格特征的人物形象。在写实手法的运用和语言的凝炼上,都取得了成功。《骆驼祥子》是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的小说。

  寒假我就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梦想:拥有自我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最终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我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可是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杯具,彻彻底底的杯具。一个以往勤劳坚忍,有着自我目标的人最终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进取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完美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到达自我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终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梦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梦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我的梦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必须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完美的生活,可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我,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梦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梦想、社会与自我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当有自我的梦想和目标。可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梦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名著读后感2000字(十四):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读完《格列佛游记》,我收获了很多:在飞岛国中,我明白了做君王要关心老百姓的疾苦,不要把精力都放在虚无缥缈的东西上;在慧骃国中,我明白了和平是所有善良人的梦想;在巫人岛上,我见证了历史的误会和事实的扭曲;在拉格奈格国里,我明白了有时长生不老并不是一件好事……

  格列佛来到小人国,他与利利普特人的比例为一比十二,他就像一座巨人山,因为性格比较温和并答应一些条件,国王同意恢复他的自由,格列佛为国家做了许多贡献,因得罪国王,要被国王杀死,他得知消息后逃走了。

  格列佛来到大人国,那里的居民身高有如铁塔,。格列佛由“巨人山”变成了“侏儒”。他之后被王后买去,得以与大人国的国王相处。逐渐的,格列佛思乡之情日益浓烈,再一次国王巡视边境时佯称有病,去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又回到了英国。

  格列佛又来到了飞鸟国,以勒皮(飞岛)游历为中心,兼及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

  格列佛在贤马国(慧骃国)遭到智慧而理性的慧骃的放逐,满心怅惘的回到那块生他养他如今却让他厌恶的故土,愤怒而又无可奈何地与一帮“野胡”在一齐度过自我的余生。

  我从字里行间,我始终能感觉到作者对君臣制的赞许和他骨子里的奴性。作者认为君王必须高高在上,而臣民们则必须事事赞赏、恭维、服从他。我认为最完美的社会应当是自由民主的社会,人人生来平等,言论自由,尊重人权。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社会,有修复性的社会才是最梦想的社会,而我所向往的自由民主的社会则是最有修复性的。

  我认为君臣制的最大弊端在于它把人权放在了很次的位置。试想,一个把君权放在首位而忽视人权的社会,老百姓岂有尊严可言?可是都是些听人命令的士兵,都是些受人摆布的傀儡,都是些迷信盲从的奴隶,所以任何君臣制的社会都注定会被革命推翻,哪有人生来就是奴隶的?其次,我还发现,实行君臣制的国家都有闭关锁国的倾向。

  任何一个君王都推崇自我的社会,瞧不起别人的社会制度。他们就像一群井底之蛙,在他们眼里,社会的平稳就等于发展,因为统治者最看重的是皇权,有了皇权就等于有了一切,而先进的礼貌会促进社会的变革,会侵犯皇权,所以君王便不肯轻易理解先进的礼貌。再开明的君王,也会施行愚民政策,因为这样他就能够把统治权牢牢地紧握在自我手中。造成的结果是社会在原地踏步,君王更加自负。世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君臣制的国家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最终被其他国家欺负,就像晚清,公然向世界宣战,却被打得一塌糊涂。所以我认为,君臣制的社会不如民主自由的社会好。

  从《格列佛游记》中,我们能够看出作者最欣赏的国家是慧骃国,因为当他从慧骃国回来时,整天和马说话,远离人类,可见,他已经爱慧骃国已无法自拔了。可是慧骃国真的如他所说的那么完美吗?首先,它的等级森严,仆人马永远是仆人,主人马永远是主人,并且他们之间不能相互通婚,这岂不是意味着仆人马家族和主人马家族永远不变?这不分明是种族歧视吗?种族歧视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存在过,比如美国,但这样的国家都会经历一场残酷的战争而使种族矛盾得到缓解,所以从时代的提高来看,这种制度是不可取的。

  最可怕的是这些马儿还没有意识到他们和主人们生来平等。慧骃国的马儿们还自诩为最有理性的动物,我一点都没看出来。第二,它们的性格中缺少欲望。每次作者提到它们,都说它们是爱好和平的种族,当然它们的品德高尚是不容置疑的,但它们却没有欲望。欲望相当于野心,有了欲望就有了目标和前进的动力,在现代社会中,它推动着社会前进,使社会充满活力。

  慧骃国的马儿们具有善良的本性,它们的动力是信仰,信仰和欲望一样,也能够催人奋进,但信仰对社会的推动是有局限性的,而欲望对社会的推动却没有止境。如果马儿们的信仰破灭了,那这个社会就死气沉沉了。并且信仰也有副作用,比如慧骃国也排斥先进礼貌,就是因为马儿们的信仰。

  第三,它们排斥异端分子。当作者出现时,它们便毫不犹豫地赶他走,这种排斥异端的做法,也是社会发展的大障碍。回顾历史,社会的提高往往就是因为异端分子的推动。一个不能接纳各种不一样意见的社会,注定是一个没有活力、僵死的社会,也值得作者爱得不能自拔吗?

  综上所述,我不认同《格列佛游记》中作者的诸多观点,它带给我很多关于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名著读后感2000字(十五):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可是,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可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此刻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看过《水浒》的人都明白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并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之后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生辰纲事发与晁盖的关系网

  劫了当朝太师的生辰纲,绝对是死罪一条。作为这桩劫案的首犯,晁盖在生辰纲东窗事发之后,利用他多年精心编织的关系网居然安然逃脱,远走高飞。《水浒》虽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小说,可是里面的108将很少是正儿八经的正宗农民,晃盖当然也不是。

  晁盖是山东郓城县东溪村的一名富户,”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他独霸一方,在江湖上很有些名气。晁盖有很多钱,也很会花钱,他的钱绝对不会是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得,生辰纲都敢劫,他还有什么事不敢做的。晁盖用很多的钱财精心编织了许多的关系网,而这些关系网在紧要的关头发挥了作用。先是他的把兄弟--在县衙门作事的宋江从济州府捕头何涛处获得秘捕晁盖的消息后,便立即前去通风报信,使晁盖得了宝贵的时间。在围捕行动中,郓城县的两位和他交往很深的,平时得了许多好处的都头朱仝,雷横更是心怀鬼胎,阳奉阴违。打前门的的雷横故意大惊小怪,高声叫嚷,暗示晁盖快逃,打后门朱仝更是不但放过了他,还特意为他指出了一条逃生之路说quot;你不可投别处去,只除梁山泊可能安身。”关系网织到这个份上,谁还奈得他何

  宋江使梁山泊兴旺发达,宋江又把梁山泊引上绝路,真可谓成也宋江,败也宋江。应当说宋江取得梁山泊第一把交椅之前,还是为山寨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的,尤其是彻底抛弃了王伦的闭关自守,盲目排外的路线,广纳天下豪杰,使得山寨一片繁荣。他还常亲自下山,率领一帮弟兄冲州过府,立了不少军功,三打祝家庄,攻克高唐州,都有他的功劳。可是,耐人寻味的是,当梁山泊英雄排定座次,宋江坐稳了法定的第一把交椅后,他的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身先士卒的宋江不见了,自那以“一向不曾下山”,“每日肉山酒海,大吹大擂,与弟兄们打团儿吃酒。”并且他下山的第一件事竟是去东京赏灯,任凭“众人苦谏不住,他坚执要行。”拿着弟兄们出生入死换来的血汗钱供自我肆意挥霍。看完了灯会之后他还去逛妓院,为了会一会名妓李师师,光见面礼便花了黄金一百两。为了不使自我的所作所为引起弟兄们的不满,他早就想好了一个绝妙的理由:这一切都是为了山寨的前途着想,为了让大家将来有个好的归宿。说到底,他的旅游,嫖妓都是为了工作的需要。为了山寨宋江真可谓是“奋不顾身”.

  我对中国古典名著《水浒传》情有独钟。《水浒传》是本老少皆宜雅俗共赏的巨著。它引人入胜的连环章节中塑造了不计其数的人物形象。个性之鲜明,在中国文史上首屈一指。但在这些英雄豪杰的斗争之中,却隐藏着施耐庵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你只需随好汉们齐发威,一齐狂笑,一齐叫骂,在无拘无束的痛快淋漓之中,便能发现这一百零八个人,每一个都是作者精神追求与内心境感的寄托。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的威猛仗义,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可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那是忠义二字。

  他是一团火,一团抗争的烈火。在他身上,永远体现着性格的彻底自由与无拘无束。他是桀骜不驯的人,一切的封建束缚他都不放在眼里。他要用他那两把板斧砍尽天下不平事。施耐庵将自我对于社会,制度,正义不得伸张的不满淋漓尽致地挥洒在李逵身上,同时又寄托了作者对反抗和自由的热切向往。然而,他一生追随宋江,忠义不二,即使对宋江招安的想法不满,最终仍然选择服从,因为在他心目中宋江永远是他的大哥。所以在生命的最终关头他仍说:“到地府也要做哥哥身边的小鬼。”

  名著读后感2000字(十六):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向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明白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并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我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能够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当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完美的生活,创立自我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可是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之后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经过笔来叙述自我的思念,迫切期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欢乐。可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样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此刻也怎样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仅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经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名著读后感2000字(十七):

  《项链》读后感

  《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可是是自我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之后,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所以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终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杯具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当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

  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杯具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

  这是我乐于探讨的。

  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境:“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

  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我的向往,舍弃让自我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此刻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代替宁静的心境。我不明白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

  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感情。“若是不明白两人为什么在一齐,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感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感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

  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感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一样。”

  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仅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

  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感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齐。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我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

  我不得不承认,感情是很完美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完美的诸如亲情、友谊或梦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感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趣味,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我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

  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我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

  最终,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

  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

  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

  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

  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可是,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我认为是伟大的目标!”

  “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梦想。有梦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趣味、幸福。所以,我只是把梦想看成是一件趣味又令人充实的事儿。之后这件趣味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我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梦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

  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

  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

  名著读后感2000字(十八):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并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我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明白一个大概的意思,仅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资料,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

  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

  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齐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

  经过种种磨难,他最终回到了自我的国家。读了这本书,我被书中所描述的一个个幻想国度里的每一种情景感染了,我有一种如闻其声、如临其境的感觉,作者的想象力又极其丰富,令我又有一种进入科幻世界的享受。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一样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

  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虽然有些作者表达的思想,我还不太理解,可是我很佩服书中主人公那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和“以德抱怨”、善待别人的处世态度,也让我懂得了要成功,不仅仅要有自信心,还要付出努力。我想,在我们的学习中不也应做到这些吗?

  名著读后感2000字(十九):

  《朝花夕拾》读后感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以往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以往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名著读后感2000字(二十):

  读《简爱》有感

  四天多的时间最终读完了《简爱》,我明白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向拖到此刻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可是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我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异常在文章最终,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述的词汇。应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我能够经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可是她赋予的感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三天多的时间最终读完了《简爱》,我明白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向拖到此刻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可是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我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异常在文章最终,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述的词汇。应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我能够经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可是她赋予的感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可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述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此刻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能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此刻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此刻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完美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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